

九江市公路管理局及各公路分局行政执法主体:
由《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法规授权
公路路政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路政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
公路路政处罚内容、标准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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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违法内容 |
处罚标准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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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6条第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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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 |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6条第4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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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
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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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
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8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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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6条第6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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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造成公路损坏责任者未报告的 |
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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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擅自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6条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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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公路上及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
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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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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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损坏、擅自挪动公路标桩、界桩 |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6条第6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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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
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8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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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擅自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
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8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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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作业的 |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公路法》第76条第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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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装载物触地拖行、遗洒 |
处五百至二千元,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4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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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
处一千至五千元,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4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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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持有效《通行证》行驶公路的 |
处一百至五百元以下罚款 |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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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超限运输车辆的实际型号、运载物品与《超限运输通行证》载明内容不一致 |
按擅自超限运输处罚 |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48条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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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涂改、伪造、租借、转让或者超期使用《超限运输通行证》 |
按擅自超限运输处罚 |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48条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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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超限运输承运人 |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5条 |
提示规定:涉及具体罚款数额,则应当按照《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执行
路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一、路政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路政管理机构要求的,有获得批准或许可的权利。
二、路政管理相对人在接受路政管理机构调查、检查时、或者实施其它具体行政行为时,有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权利。
三、路政管理相对人对路政管理机构或其路政人员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或者不同意路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四、路政管理相对人对路政管理机构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
五、路政管理相对人对路政管理机构拟作出的给予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六、路政管理相对人对路政管理机构的案件调查人员、检查人员、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的受理人、经办人,或者听证主持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利申请回避。
七、路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路政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路政管理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驶职权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八、路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路政管理机构和路政执法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对于路政管理机构和路政执法人员触犯党纪、政纪的行为,有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的权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路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
一、路政管理相对人在发生或发现污染、损坏、侵占公路、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或其他违法情况时,要及时、主动向当地路政管理机构报告,并在接受路政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时,有如实回答和协助调查、检查的义务。
二、路政管理相对人向路政管理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等申请时,有按规定如实提供合法的相关材料的义务。
三、路政管理相对人对路政管理机构依法作出的处罚(处理)决定、复议决定,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并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义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